各县(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
现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上团课”团课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青办〔2017〕14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1、团市委班子成员,市直属团(工)委书记;
2、各县(区)、园区团委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3、各高校、中学团委书记;
同时,各县(区)、园区团委,学校团委应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先进人物、思政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为学生团员讲授团课。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 3 月至 5月
三、授课对象及组别
此次团课评选活动授课对象为在校学生团员,具体组别对象如下:
1、初中组:初中二年级团支部团员;
2、高中组: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团支部团员;
3、高校组:高校团支部团员。
四、推报要求
活动参与主体分别到学校系统(包括初中、高中、高校)基层团支部讲授团课,自行录制授课视频,并进行剪辑(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视频高清,音频清晰;配字幕;剪辑格式不限,MP4 格式最佳)。将剪辑完成的视频和视频材料简介表刻录成光盘,以光盘形式于5月24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
各县(区)团委报送初中组、高中组各3个以上视频材料,须含1 个邀请嘉宾授课视频材料。园区团委报送初中组、高中组各1个以上视频材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报送高校组视频材料2个以上。市直属学校团委(师校、电大、遂中、一中、二中、四中、东辰荣兴国际学校)至少报送1个以上视频材料。
联系人:向艳、韩汝钰、余乐
电 话:0825-2988556
附件:1、“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宣传标语
2、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
上团课”团课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遂宁市委
2017年4月1日
附件1
“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宣传标语
1、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2、广大共青团员在“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中要学用结合、创先争优
3、学讲话、举团旗、跟党走
4、把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落实到支部到团员
5、坚持从严治团,深化“一学一做”
6、“一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7、开展“一学一做”,争当优秀团员
8、开展“一学一做”,推动团内教育
9、“一学一做”务求学做结合
10、“一学一做”贵在深学笃行
附件2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文件
川青办〔2017〕14 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上团课”团课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现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上团课”团课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联 系 人:罗 华 廖 鹏联系电话:028-86638859
电子邮箱:sctswjczzjsb@163.com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30 日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上团课”团课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系统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统一安排,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试行) 》相关要求,增强团员意识,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胜利召开,团省委决定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上团课”团课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 年 3 月至 6 月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 我为团员上团课
三、参与主体
1、团省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
2、各市(州)团委班子成员,省直属团(工)委书记;
3、各县(市、区)团委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4、各高校、中学团委书记;
同时,各市(州)团委、学校团委应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先进人物等到学校讲授团课。
四、授课对象及组别
此次团课评选活动授课对象为在校学生团员,具体组别对象如下:
1、初中组:初中二年级团支部团员;
2、高中组: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团支部团员;
3、高校组:高校团支部团员。
五、授课内容及形式
1、围绕“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主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省委治蜀兴川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 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2、初中阶段注重入团教育,以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培养对团的朴素情感和理解认同,引导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中阶段注重先进性教育,增强团员光荣感,引导团员树立远大人生目标;大学阶段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人生规划指导,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团员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3、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讲授、专题研讨、团员论坛等方式开展, 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六、奖项设置
1、此次团课评选活动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的奖项设置统一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初中组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6 名、优秀奖 40 名;高中组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6 名、优秀奖 15 名;高校组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6 名、优秀奖 15 名。
2、根据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组织实施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 5 名。
七、组织实施
3 月下旬至 5 月中旬,活动参与主体分别到学校系统(包括初中、高中、高校)基层团支部讲授团课,自行录制授课视频,并进行剪辑(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视频高清,音频清晰;配字幕;剪辑格式不限,MP4 格式最佳)。将剪辑完成的视频和视频材料简介表(见附件 1)刻录成光盘,以光盘形式报所在地市(州)团委组织部。团省委机关干部、省直属团(工)委直接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部属高校直接报团省委学校部。报送截止时间:2017 年 5 月 22 日。
5 月下旬,各市(州)团委对本地视频材料进行初评,将符合要求的视频材料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2)于 2017 年 5 月29 日前以光盘形式推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
6 月上旬,团省委组织开展线下评审工作,从市(州)推报和直报团省委的视频材料中评选出 100 个候选视频材料参加线上评选活动。
6 月中旬至 6 月底,在线上开展团课评选活动,最后根据线上评选结果和线下评审意见进行终评,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组织。团课评选活动将作为“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各市(州)团委要做好市(州)团委班子成员、县(市、区)团委书记及邀请嘉宾授课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本地视频材料收集、初评、推报工作,推报的视频材料中至少有 1 个邀请嘉宾授课的视频材料。各学校团委要做好本校团委书记以及邀请嘉宾授课的组织安排及视频材料收集、推报工作,至少推报 1 个授课视频材料。各省直属团(工)委要做好团(工)委书记授课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视频材料收集、推报工作,至少推报 1 个授课视频材料。
(二)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各级各类团组织要将团课评选活动与“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充分结合,整体谋划,统筹兼顾,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有力推进活动组织实施。团省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属团(工)委书记须至少选择 1 个学校团支部联系点,授课 1 次。各市(州)团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团委书记须至少在本地选择 1 个组别的团支部,授课 1 次,同时注重兼顾各组别。各高校、中学团委书记须至少在本校选择 1 个团支部,授课 1 次。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各类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参与线上评选活动,扩大活动参与面。将宣传贯穿活动全过程,充分利用团组织官方微信、官方微博、“青年之声”等平台,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向全社会展示团课评选活动成效。
附件:团课评选活动视频材料简介表
附件
团课评选活动视频材料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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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及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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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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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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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概要) (100字以内) |
注:授课组别填写初中组、高中组或高校组。